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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2017年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来源:  海北州环境监理支队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7-08-22 09:00:33

 
 

序号

单位/个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执行情况

1

冯辉义

在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情况下,建设采石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7千元

 

2017331

完成

2

青海省隆达路桥有限公司

 

在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情况下,建设沥青拌合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1.5万元

201777

完成

3

刚察三和新型建材砖厂

废机未设置危险废物识标志,废机油泄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第一项和第十一项

罚款1万元

2017725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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