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青海华特沥青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改性沥青及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青海华特沥青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改性沥青及仓储建设项目位于海晏县红河湾工业集中发展区内,距海北州所在地西海镇10km,据西宁89km,占地54亩,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以基质沥青为主要原料,在基质沥青中加入SBS改性剂,年生产SBS改性沥青10万吨。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定员100人,装置为24小时连续运行,年工作时间300天,即全年操作生产时间为7200小时。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物防治对策
(1)废气
基质沥青储罐无组织放散、改性沥青真空泵排气、改性沥青成品罐无组织放散烟气,采用微负压统一收集,收集到一套沥青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成品沥青装车烟气主要为改性沥青成品所产生,采用密闭鹤管装车系统;其次在采用密封性良好的工艺装置前提下,加强运行管理,保证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是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有效措施。燃料燃烧过程中将会产生锅炉烟气,对于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其除尘效率大于99%,由于采用了生物质燃料,其SO2产生量较低,无需进行脱硫。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治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导热油锅炉灰渣属于一般工业废弃物,作为建设材料(如填坑铺路、制砖等)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园区内的垃圾收集站或垃圾处理场处置。
(4)噪声
设备选型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对各类风机等空气动力型设备加装消声器,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并尽量将其安放在封闭厂房或室内,采取建筑隔声。加强绿化,在道路两旁,主厂房周围及其它声源附近,尽可能多种植高大树木,乔灌结合,利用植物的减噪作用降低噪声水平。另外,在厂界种植绿化隔离带,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在厂址周围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村民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运行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运行?
③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厂址选择?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或评价景观反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络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华特沥青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红河湾工业集中发展区
联系人:沈艺方
联系电话:15297005750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609786611
青海华特沥青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