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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来源:  环保科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7-04-10 09:50:49

海晏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精神,现将海晏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晏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海晏县三角城镇海晏县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内容与规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7644.4m2,并配套建设室外排水管网、电网、热网、地坪(绿化)等工程,建设期1年,项目总投资为3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     人:理洪录      电话:13897005856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编:723000 

    址:汉中市康复路23

人:刘工 电话:029-88489604   Email330168243@qq.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尾气;噪声:主要包括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

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各类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气:本项目不设地下车库、不设取暖锅炉,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食堂油烟、拟建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噪声: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车辆噪声、设备噪声级人群活动噪声;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多余的施工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废气:围挡施工、洒水抑尘、及时清理渣土、加强施工设备维护等。(3)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4)固废:土石方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交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理。

2、营运期

1)废水:院区排水将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海晏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并对废气进行消毒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处理站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烟囱高空排放。(3)噪声: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院内汽车禁止鸣笛;加强院内绿化;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交有资质单位处置。(5)医院电磁辐射类设备需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环境影响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合理;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及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和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需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根据以上信息前往建设单位和联系环评单位,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均可,也可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当面提出意见。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特此公告             

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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