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玉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处罚公示
违法事实:连玉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祁连温泉水世界项目在项目环保设施未经环评审批单位验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投入运行。违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海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
处罚内容:1、责令祁连玉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祁连温泉水世界项目立即停止运营;2、罚款人民币:六万元整。
处罚时间:2017年6月23日
执行情况:已执行
立案时间:2017年6月9日
结案时间:2017年8月15日
祁连县地盘子荷斯坦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责令改正公示
违法事实:祁连县地盘子荷斯坦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处罚内容:立即停止运营,于2017年4月30日前拆除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原状。
处罚时间:2016年11月11日
执行情况:已执行
立案时间:2016年11月10日
结案时间:2017年7月29日